内蒙古包头市盐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nian)7月,是内(nei)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的直(zhi)属企(qi)业。其前(qian)身是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原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包头市盐务管理局实行政企合一,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分公司成立于1950年,承担着全市280万人口的食用盐、工农牧业等各类用盐的供应工作和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的政治任务。盐业体制改革前,年销盐量4万吨左右,其中:小包装袋盐约12000吨,食品工业盐约8000吨,牧业盐约2000吨,工业盐约28000吨。盐业体制改革后,量价齐跌,年销量仅2.5万吨左右。随着(zhe)盐改机构(gou)、人员、职能划转到位(wei),包头(tou)市盐务管理(li)职能至2018年(nian)底已基本移交至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公司现有在册职工47人,其中在岗职工40人,内设盐品营销科、财务科、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4个职能科室,下设青昆配送中心、东河配送中心、土右配送中心3个直属企业、1个自营店。同时在固阳县、白云矿区、达茂旗、石拐矿区5个非直属地区设立配送网点,努力保障边远地区食盐供应工作。
多年以来,公司一直践行“满足社会需要,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两个效益”的国企使命和担当,始终确保供应优质食用碘盐及各类用盐,为保障群众健康、消除碘缺乏危害、服务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随着盐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盐务局职能撤转,公司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司按照区公司“转型变革脱困,创新融合发展”战略思路,以“1151”工作布(bu)局(ju)为(wei)引(yin)领,坚持(chi)以(yi)市(shi)场(chang)为(wei)导向,持(chi)续激发(fa)创新活力,充分发挥高效统一的配送模式、完善的销售网络、原有网点布局、国企诚信品牌等优势,努力拓展经营范围,积极探索全新的营销模式和非盐产品经营,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奋力谱写企业经营改革发展新篇章。
公(gong)司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北大街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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